问题 | 恋爱中的买房分手后房子怎么分配 |
释义 | 恋爱共同买房分手时的分配是: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的,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判定等因素进行分配处理。 一、起诉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二、夫妻离婚没钱如何分配房子 夫妻离婚没钱分配房子: 1、父母一方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父母双方出资购房,按出资份额分割; 3、一方婚前购房,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向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以首付支付方名义登记的,离婚时房地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所有权是特殊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应平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只要不转让,仍属于赠与人,不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对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房时的出资,可作为债权处理。 三、分手时一方可以索要分手费吗 分手时一方是否可以索要分手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恋爱分手时一方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公序良俗的; 2、若双方当事人在恋爱时约定了分手时,任意一方都可以索要分手费的,分手时可以索要分手费。 一、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同居显现不具备婚姻关系,所以法律不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的关系。根据规定,同居关系的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夫妻名义向对方主张财产分配权、扶养权和继承权。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 二、分手以后以前送的财物到底能否要回,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恋爱中正常花费,一般不予退还: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 2、一方亲友赠送给双方的财物,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对借婚约、恋爱为手段骗取钱财的,如果情节轻微,则应给予批评教育,要求追还财物;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 综上所述,分手时一方是否可以索要分手费,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分手后能否要回给对方的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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