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保险条例》和《医疗保险目录》,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治疗费用不包括颅内占位疾病治疗。而医疗补充保险则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包含该疾病的治疗费用,具体需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保险公司的理赔政策。 法律依据: 1.《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包括诊断、治疗和康复,但不包括个人自愿选择的治疗方式和药品。 2.《医疗保险目录》:未列入目录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3.《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颅内占位疾病的治疗费用是否可以通过医疗补充保险报销需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保险公司的理赔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