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胁迫合同撤销期限 |
释义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一、暴力胁迫签订的合同必须履行吗 通过暴力胁迫的方式逼他人签订合同的,该合同无效,当事人不需要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还是无效合同 属于可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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