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家赠品致人受伤要赔偿吗
释义
    案情简介:
    2014年5月,裴-女士在某超市购物满998元后,免费领取了一个电水壶。但裴-女士在使用该电水壶的过程中,因水壶表面漏电将裴-女士击伤。裴-女士要求该超市赔偿其医疗费3500元。超市以是赠品为由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裴-女士遂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超市赔偿其3500元损失。
    仲裁结果:
    裁决超市赔偿裴-女士损失3500元。裴-女士与超市之间的法律关系为赠与民法典律关系,但本案中的赠与并非是无偿的,而是裴-女士以购买较大价值的商品为条件获得了超市的赠品,其实质是附条件或附义务的赠与。超市在附义务范围内应当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裴-女士可以向该超市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律师提示:
    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附义务的赠与时,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本案中,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裴-女士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7: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