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票过了三个月怎么作废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对开具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2、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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