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志愿服务不是完全无偿的。 社区志愿服务已经不再是无偿服务,国家开始加强我国的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要在几年内打造一支由高层次人才、高水平服务的志愿者队伍,为此国家支付专项资金用于该计划的实施,志愿者将成为一种新兴工作和职业,可以长期为该领域服务,依法取得工资收入,同时还收获一种社区工作经历,国家将在某些领域对有过该经历的人员提供单独的晋升渠道。 志愿服务的条件具体如下: 1、年满14周岁; 2、具有奉献精神;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5、遵纪守法。 综上所述,社区志愿服务已经不再是无偿服务,国家开始加强我国的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要在几年内打造一支由高层次人才、高水平服务的志愿者队伍,为此国家支付专项资金用于该计划的实施,志愿者将成为一种新兴工作和职业,可以长期为该领域服务,依法取得工资收入,同时还收获一种社区工作经历,国家将在某些领域对有过该经历的人员提供单独的晋升渠道。 【法律依据】: 《志愿服务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第三条 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第十九条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志愿者需要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据志愿服务记录无偿、如实出具。 记录志愿服务信息和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