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社贷款担保人不用可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你的贷款应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你必须在保证期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你的保证责任发生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此形成的债务应视为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一定承担还款责任,应由你们夫妻共同偿还。如果续贷,你没有重新签订保证合同(没有重新签字),你的保证期间应该完毕,再发生没按期归还,你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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