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的房子可以出租吗 |
释义 | 购房合同的房屋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出租。出租方的出租应当具有合法性;出租房屋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可以出具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出租房屋符合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政策;出租房屋依法经登记备案。 一、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注意事项 1、出租房屋具备合法房产权或经营管理权的,给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2、出租房屋不具备合法房产权或经营管理权,只具备土地租赁合同及居(村)委会证明的,给予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3、有以下情形的,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①房屋已做抵押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②属共有产权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③转租房屋应提交原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4、出租屋无论由屋主本人管理还是委托他人管理,直接管理人都必须具备履行综合管理责任的能力。 5、用作出租的房屋必须具备有水、有电、有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的生活设施,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并且出租面积必须达到单独1人居住不少于5平方米、2人以上居住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 6、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二、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三、有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不可以出租的房屋有: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未依法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未经原出租人、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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