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双方缴纳的购房储备金,相信很多人都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很好奇,想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这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1、“无房户”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下列材料(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三)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四)房管部门出具的个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2、办理流程:职工前往房管部门或者房产交易中心打印个人及配偶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住房公积金买车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不能直接买车,但是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的钱提取出来,然后再去买车。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太原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太原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提取条件一、住房消费(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包括:1、购买商品房;2、购买二手房;3、购买公有住房;4、购买本单位集资房;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6、购买拍卖住房;7、购买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8、建造、翻建自住住房;9、大修自住住房。(二)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三)租赁政府廉租住房的;(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二、非住房消费类(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二)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三)因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四)本人或直系亲属发生不可预见的灾难性事故;(五)离休、退休的;(六)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常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一、常州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二)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四)属较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用于支付房租的;(五)离休、退休(退职)的;(六)出境定居的;(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八)家在农村的职工与常州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回原籍的;(九)职工因失业住房公积金已转入托管户连续2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十)其他依法可以提取的情形。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二、常州公积金提取流程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本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身份证、符合提取条件的购、建住房及离退休等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审核窗口办理审核手续。2、资料不全或审核提取资格有问题的,不予审批提取公积金。三、常州公积金提取额度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支付本市自住住房房租提取额度: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每年房租总额且不超过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的12倍。多人合租住房的,提取人提取额度不超过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本人承担的房租份额。租住廉租住房提取额度:承租人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每月实际支付房租的12倍。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提取额度:夫妻双方可共同提取,每年仅限提取一次,只能提取帐户内十元以上的余额。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提取额度:夫妻双方可共同提取,每年仅限提取一次,只能提取帐户内十元以上的余额。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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