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然是不合法的。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央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 针对首付贷问题,七部委表示,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在文件首次明确了首付贷违规的性质之后, 一场包含首付贷的集中专项整治或将拉开帷幕。 而与首付贷发放关联甚为紧密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也成为了这个专项整顿的主角。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