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的申请可以被拒绝的依据通常是基于安全、保密和调查需要的考虑。警方和监狱等单位可以拒绝律师的会见申请,但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司法所等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和公安、检察机关可以以安全、保密、调查需要等为由,对律师会见予以拒绝,但必须书面通知律师。”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律师会见被告人,应当申请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或者调查机关的批准,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或者调查机关对律师会见予以拒绝的,应当及时通知律师和人民检察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三条:“监狱可以拒绝律师会见,但必须书面通知律师,并且将书面通知和拒绝的理由报告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以上是律师会见申请可以被拒绝的主要法律依据,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公安机关等单位在拒绝律师会见时必须遵守这些法律规定,确保相关权利的行使和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