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的是企业应当在当期扣除并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销售税金、附加税金支出。实际上,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了企业应当缴纳的税种和税率,以及所应缴纳的税款应当如何计算等。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应当合法、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如实申报纳税,不得进行偷税漏税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