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与房地产税区别 |
释义 | 一、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区别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房产税怎么计算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1.2% (二)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为: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三、个人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一)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二)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三)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四)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五)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六)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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