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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能扣减劳动者工资吗
释义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克扣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没有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的行为。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有关劳动法规,在如下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减发劳动者工资: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职工病假只能享受病假工资,这种情况下可以减发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如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可以予以罚款处分(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扣除金额标准)。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一、新劳动法主动辞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主动辞职通常没有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出现下列情形:
    1、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保;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一、员工辞职的规定如下: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员工在试用期的可以随时辞职;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对于员工主动辞职的情形,法律没有规定赔偿。因为员工主动辞职并不属于用人单位的过错,除非单位存在过错,如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此时劳动者可以行使自己的法定解除权,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享受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的赔偿。而可以进行赔偿的法定情形还包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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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