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运机动车是指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和获得经济利益。概念是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具有获得经济利益的性质。 一、区分营运机动车和非营运机动车的关键是看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使用性质。 如果行驶证车辆的使用性质是“营运”,那么只有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证》(营运证)和营运车辆驾驶员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从业证),车辆才能营运。营运车辆作为道路运输的关键责任人,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其技术状况直接关系到安全运输、运输成本、运营效率、环境保护和服务质量。营运车辆与普通社会车辆有显著区别。 二、营运车辆是汽车运输公司的基本运输工具。加强营运车辆管控是充分合理使用车辆的基础,是保证汽车运输公司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的重要任务,也是做好节能工作的关键基础和前提条件之一,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1、出租车、承包的小客车、私人的大型翻斗车、小货车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 2、简单点来说,营运机动车就是以载人载货盈利为目的的机动车。 法律依据 《机动车辆营运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三条 对机动车辆营运行业的治安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治安许可证和治安合格证制度。第五条 机动车辆营运行业的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加强治安防范,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