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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检法的关系
释义
    法律分析:
    公检法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简称,三者是政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受中央政法委领导。检察院和法院是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地方各级法院对上级机关负责;公安局是隶属于国务院公安部,是执法机关。总而言之,“公检法”即国家机关为公民执法的三大部门。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国家的政法机关。它们总的任务是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 关于各专门机关的分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作了明确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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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1: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