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1、参与人不同: 调解是由法院、原告、被告三方参与; 和解是由当时人双方参与。 2、法律效力不同: 法院调解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和解是没有调解书的。 3、结果不同: 已经出具调解书的案件,有些是不会再审理的; 和解没有这个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