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民政办理大病救助用什么材料 |
释义 | 到民政办理大病救助用的材料如下: 1、大病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民政局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如下: 1、婚姻管理;众所周知的职责之一,让一对情侣变为合法夫妻的登记处,只有经过民政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夫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另外离婚登记也是在民政局; 2、救灾救济; (1)关于自然灾害的救济,若是在某地民政局的管辖范围出现了自然灾害,自然是需要民政局来开展救灾活动,作为民政局工作者,需要将灾害报告上级,申请各种救济福利,前往灾区发放物资; (2)救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比如儿童、妇女、流浪人员等,让他们享受社会福利也就是低保; (3)举办公益活动,比如一些地区需要人们支援而开展的公益活动,组织大家捐款。 3、双拥安置; 负责给烈士家属资金发放,以及社会杰出贡献烈士发生意外,民政局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安抚家属,然后给其发放抚恤金额,让对有社会贡献的人们得到基本的关怀,促进社会和谐; 4、单位管理; (1)在民政局管辖范围内,有人要开设公司、店铺等,都需要去民政局登记,并且接受民政局的监督和管理; (2)另外福利彩票也是属于民政局的管辖范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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