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钱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吗 |
释义 | 结婚彩礼一般是女方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后,财产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则应当成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先领证后给的彩礼离婚了彩礼属于谁的 属于女方,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所有,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本身含有赠与性质,即有协议,彩礼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彩礼钱买房子属于男方还是女方 彩礼钱一般认定为男方给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用彩礼钱买房归谁要分多种情况的,原则上婚前获得的彩礼钱应该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用彩礼钱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2)婚后用彩礼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法律关于彩礼的规定有哪些 彩礼性质认定的考量因素: (一)该地是否有给付彩礼的习俗。有给付彩礼的习俗,是认定彩礼的前提。 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财物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的风俗习惯。如果一方按当地风俗给付另一方的财物,一般应当认定为按习俗给付彩礼。 (二)给付时的目的是否为缔结婚姻。社会生活中,男方婚前给付女方财物的情形比较普遍,但就其给付财物的直接目的而言,则大有不同。如果男方给付财物时的直接目的与婚姻无关,则不应认定为彩礼。 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由于婚约解除或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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