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监事会的职权有: 1、对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质询权或者建议权; 2、调查公司经营管理异常的权利; 3、提议召开股东会议,和提案权; 4、检查公司财务的权利; 5、监督权和罢免权; 6、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 公司的监事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