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人是否可以直接占有抵押物? |
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权人无权直接占有抵押物,需要经过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人有权就其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请求拍卖抵押物或者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请求依法变卖抵押财产、查封、扣押财产等,优先受偿。债权人请求变卖抵押财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变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不影响债权人的请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变卖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因此,抵押权人虽然拥有优先受偿权,但不能直接占有抵押物,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如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物的处置和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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