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暂住证办理需要十日左右,最长不得超过30日。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站申报暂住登记,其中住宿在旅店的可以将住宿登记视为暂住登记。 办理《暂住证》办理地点和手续: 一、到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三张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 二、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暂住在单位内部的,由单位出具留住证明。 三、居(村)外管站或居(村)委会出具的暂住情况证明材料,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