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被父母拿走,能要他们返还吗 |
释义 | 离婚彩礼在父母手里可以要求返还的。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不管当初给予的彩礼是否在父母手里,只要满足条件的都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归还的,可以准备材料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返还。 一、离婚彩礼在父母手里可以要求返还吗? 离婚彩礼在父母手里可以要求返还的。结婚时一方给另一方一定的彩礼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涉及到离婚的情况下,要求返还彩礼也是合法的。对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是否符合法定情节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具有彩礼返还的法定情节,由主张返还方负举证责任。对彩礼数额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彩礼的实际金额。由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二、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我国相关法律中所规定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离婚后如果双方涉及到退还彩礼的问题的,双方需要先进行充分的协商,如果协商达成一致的,需要签署一份协议书,严格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执行即可。如果没有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准备证据材料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起诉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于一审判决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上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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