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患有精神病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
释义 | 妻子患有精神病法院不一定会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仍不能挽回夫妻关系。如果妻子是婚前有神经病,丈夫在婚后才发现配偶患有此病,且配偶的精神病病情比较严重,久治不愈的,夫妻感情因此破裂的,法院可以判决夫妻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一、一方身体有病能不能离婚 有病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如果丈夫患病,那么妻子可以申请离婚。但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是: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破裂,而不是夫妻中的一方是否患病。如果法院在一方有病时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话,那么会出现患病方没人照顾的情形。所以法院会作出慎重的判决,但也并不代表不会判离婚。 二、我第三次起诉离婚我坚持不同意法院会判吗 老婆第三次起诉离婚,丈夫坚持不同意的,法院不一定会判离婚。法院判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法院调解也不能挽回夫妻关系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所以虽然老婆第三次起诉离婚,但是只要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也不一定会判离婚。由此可知,诉讼离婚的次数、和另一方的同意与否跟判决离婚没有必然联系。 三、女性怀孕期间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女性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双方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或者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可以。 1、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但也有例外情况,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离婚。 妻子精神病可以离婚。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