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法律客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第二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