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裁员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
释义 | 单位裁员程序: 企业依据《劳动法》规定,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组织实施。在三十日内,与占全部职工人数10%以上或三十名以上的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理裁减人员的有关手续。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实施裁员计划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制定裁员实施方案,提出被裁减人员名单,确定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员方案提前30天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根据其提出的合理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表,报告裁员方案,并提供企业财务审计表、劳动工资报表、法院裁定书或企业主管部门确认意见。 听取劳动行政部门意见后,企业向全体职工正式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经济裁员的程序是什么 经济裁员除了要符合裁员标准和范围还要经过以下两个程序: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裁员 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裁员,只有出现这些情形,用人单位才可以裁员: 1、企业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破产重整的; 2、用人单位经营很困难的; 3、用人单位的经营方式发生了改变; 4、劳动合同因客观事实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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