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清偿和代位权分别是什么? |
释义 | 代位清偿是指即对被执行人次债务人,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并由人民法院决定,由案外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并承担被执行人法律义务的一种执行制度。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具体什么是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时候,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什么叫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代位权是指什么 代位权指债务人不行使债务人自己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使得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次债务人,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代位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合同代位权行使条件是: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已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代位权成立的要件是: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不专属于债务人自身;法定其他条件等。 该内容由 王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