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自燃如何处理注销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携带《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灭失证明这些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四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灭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国境内道路上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海关监管车辆,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四)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第四十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对于因机动车灭失无法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应当公告该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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