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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机动车自燃如何处理注销手续
释义
    法律分析:
    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携带《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灭失证明这些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四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灭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国境内道路上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海关监管车辆,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四)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第四十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对于因机动车灭失无法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应当公告该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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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