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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有纠纷要怎样处理?
释义
    发生土地纠纷后,有以下的几种处理方法:
    1、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
    2、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
    3、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有以下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书证;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或者出让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土地纠纷的处理采用属地管辖的原则,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有以下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书证;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或者出让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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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7: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