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赔偿怎么算? |
释义 | 一、国家征地果树赔偿标准国家征地果树赔偿标准根据果树的品种及生长期规定了不同的补偿金额标准。通常补偿金额最高的为果树盛果期,补偿金额最低的为果树培育期。常见的果树品种(苹果树、梨树、桃树、葡萄树、枣树以及板栗)国家规定了较为明确的补偿标准,对于不常见的果树品种均归类为杂果树,补偿金额相较常见果树品种低一些。(文末附有2020年国家征地果树赔偿具体标准) 二、征占农村树林木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宽广,通常家里有院子的都喜欢种上几棵树,以下为征占农村树林木补偿标准: 1、农村白沙树,槐树,柳树等树木1-4年的为每一亩5000元;5-12年的每一亩18000元;13-20年的为30000元一亩。 2、农村房屋前后成熟树林木为150元一棵。 三、毁坏果树赔偿标准果树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以侵占毁坏。一旦出现毁坏果树的行为,种植户可让具有评估资质的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出具价格证明,盖章后可用于司法依据。果树价值认定果苗定植费管理费产量补偿,果苗普通果树2-5元株,定植费5-10元株,管理费(土壤管理,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5-8元株年,算2年,产量补偿等于单株产量乘市场平均价格乘3年。如: 1、苗木补偿:51株×3.00元株153元; 2、定植补偿:51株×3.00元株153元; 3、管理补偿:51株×4.00元株×3年612元; 4、产量补偿:51株×5.00公斤株×5.00元公斤×3年3825元。 四、农村征地程序告知征地情况,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等以书面形式农村集体以及农户。在告知后,凡是农民,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栽,抢建等附着物,将一律不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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