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诉法中的几个小诉讼常识有哪些 |
释义 | 新民诉法中的几个小诉讼常识有哪些 1、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可以先行调解。 3、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先行调解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审理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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