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劈户口本所需证件如下: 1、原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若因离婚、结婚分户,还需要提交结婚证或离婚证; 2、分户申请书、分户证明等材料; 3、分户口需要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拆户口本所需手续如下: 1、《结婚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综上所述,拆户口本需要户籍所在地村或居委会和户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要盖章,然后还要有自己独立的门牌号,原户主和本人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分户。 立户、分户需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书面申请;申请人《户口簿》;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农村的可提供宅基证); 2、结婚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