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破裂,孩子抚养权如何解决? |
释义 |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原则是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重,根据双方基本条件、父母基本条件和孩子的生活环境等因素来判定。2周岁以下一般判给母亲,但有特殊情况例外。2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的,双方均有抚养权,但也有优先归属一方的情况。8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个人意见。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咨询律师。 法律分析 孩子抚养权归谁,总的原则是要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双方的基本条件、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等等。2周岁以下的,一般会判给女方,除外情形有:女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等等;2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的,双方均要抚养权的,优先考虑归一方的情况有:丧失生育能力、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孩子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而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等;8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个人意见.。【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并未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抚养权归属应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双方的基本条件、父母的基本条件以及孩子的生活环境等因素。根据年龄不同,抚养权的归属也有所不同。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子女,双方均有抚养权,但会优先考虑一方的情况;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对具体情况处理不清楚,建议咨询律师以获得准确的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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