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辩护人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
释义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一、辩护律师的权利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的权利。 辩护律师在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其近亲属的委托后,有权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代其行使申诉、控告的权利,有权为其争取最大权益,如: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2、收集、调取证据或申请证人出庭的权利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也可以自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过去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证据只能由司法机关收集,律师的活动受到很大的限制,不利于充分行使权利。 3、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相关材料的权利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或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从而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实,便于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查清案件真相。 4、辩论、诉讼的权利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参与诉讼、共同承担辩论职能,具有独立的诉讼人格,在忠于案件真相的基础上能够依自己的意志进行辩论,履行自己的职责。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辩护人可以不顾一切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谋利。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应该高于个人利益。辩护人接受委托不是为了包庇罪犯隐瞒真相,而是为了让不法分子接受应得的惩罚。当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辩护人必须在尊重案件事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歪曲事实不主观臆测,充分发挥辩护职责,才能切实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平等享有以上权利,只有正确行使权利才能发挥其作用。 二、辩护人的界定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多可以委托两名辩护人。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存在着利害关系,所以,一名辩护人不得同时接受两名以上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为他们的共同辩护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起共同承担辩护职能。辩护人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与承担控诉职能的控诉一方积极对抗,并针对指控,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促使法官兼听则明,在中立的基础上公正裁判。所以,在刑事诉讼中确立辩护人辩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辩护人辩护制度对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诉讼民主具有重要的意义。实行辩护制度,有利于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案件,防止办案人员主观片面,做到兼听则明,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其次,辩护人辩护制度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中,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处于被追诉的地位,且人身自由往往也受到限制,因此,不能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也无法收集到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材料,从而难以行使自我辩护的权利;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多数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应当如何行使这些权利,也不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因此,大多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正确运用法律为自己辩护,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辩护人主要是辩护律师,既有法律知识,又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便于全面具体了解案情,同时辩护律师又具有丰富的辩护经验和娴熟的诉讼技巧,能够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正确行使辩护权,以便更加有效地保障其合法权益。 最后,辩护人辩护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完成刑事诉讼的教育任务。法庭上,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可以使旁听群众全面了解案情,明辨是非,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