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遗嘱不公证法律是否支持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证只是证明文书真实性的手段之一,因此遗嘱只要符合法定要件,不经过公证也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除公证遗嘱外,还有录音遗嘱、打印遗嘱和自书遗嘱、代书遗嘱。遗嘱都要老人自己签名,注明日期。对于代书遗嘱,还要有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自书遗嘱则要求老人亲自书写所有内容。最后,只要老人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背公序良俗,遗嘱就会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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