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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格式条款合同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格式条款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在合同订立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提示对方免除或减轻责任等重要条款,并予以说明。若提供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法律分析
    格式条款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中的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内容,同时根据对方的要求进行说明。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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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