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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夫妻对离婚前的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释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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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4: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