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只解决程序问题,目的是告知有关公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其拟提起的自诉案件不属法院应受理的案件,并非对公民的实体权利做出裁判,不属于裁判文书,对此无上诉权。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有关法院的工作人员在决定不予受理你的自诉时存在受贿或者渎职等行为,可以向检察机关或其他监督检查机关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除依照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公司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