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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的所有不动产和动产包括哪些
释义
    

法律主观:
    


    我国集体所有的财产(不动产和动产)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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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2: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