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你在单位上班,单位木有给你缴纳就可以补缴。因此北京社保补缴时间是没有限制的 补交前面月份您必须有单位,单位有跟您 签劳动合同 ,有发工资的工资表,在 劳动合同期限 内木有交可以要求单位缴纳,补缴费用是根据单位给您发的工资做为缴费基数来计算。补缴有滞纳金,滞纳金的算法:1、根据《 社会保险法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 社会保险费 ,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以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计算。 2、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前(不含6月)的费款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2011年6月30日-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千分之二+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2011年7月1日+1)*万分之五; 3、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费款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万分之五。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