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转移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单位转移条件: 转出:与我市企业中止劳动关系,申请将我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至新就业地或户籍地的企业职工。 转入:与我市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申请将统筹外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与我市养老保险账户进行合并。 个体转移条件: 转出:参加我市个体养老保险,后申请将我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至新就业地或户籍地的灵活就业人员。 转入:省内外市、省企业(省行业)参保的沈阳市户籍人员,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办理转移,转入我市后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由于转移过程需要一定时限,建议提前办理。) 一、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如果是同城的养老保险,只需要安心上班即可,单位的人力资源会办理交社保的业务,交的社保跟原单位交的社保,在社保局对应的账户是一致的; 省内转移养老保险的步骤: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可自行到所属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跨省转移养老保险的步骤: 1、打印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机构15工作日内会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会向原参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不符合条件的,会向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参保机构收到函件的,会办理好转移交接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机构收到转移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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