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腿上有钢板还未取出,是否可以进行残疾鉴定? |
释义 | 具体能否办理残疾证是可以到相关机构办理残疾认定后才可以决定的,并不单纯通过“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来判断,可以到医院进行残疾认定来判断。法律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换发证件、补发证件。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连同照片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新办理的伤残证件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申请人。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 不取钢板可以鉴定伤残吗? 工伤钢板未取出可以做工伤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是要求将内置物取出后鉴定的,但是如果病情已经稳定,取出钢钉对鉴定影响不大的话,鉴定部门也会做出伤残鉴定的。 手指骨折,钢针不能做残疾鉴定吗? 手指骨折能做伤残鉴定。若是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你好,我不知道如何做残疾鉴定 伤残鉴定的流程: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一次做伤情鉴定不合适,要求重新做伤情鉴定可以吗? 伤残鉴定可以重新要求鉴定。1、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往往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往往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2、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都会准许。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及诊断报告;7、如果是交通事故摔伤的需携带交通事故认定书;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9、伤残鉴定委托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眼外伤,没有住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法律分析:可以到鉴定中心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情严重性,一般三至六个月。交通事故的,涉及赔偿项目比较多,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车损、财产损失。如果伤情较严重,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每一项赔偿的标准不一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计算的。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处理的。我们经常代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如果愿意,我们可以协助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该内容由 邹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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