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看案情的具体情况,有可能会拘留。 1、如果是传唤、拘传讯问一般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如果不应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即应释放; 3、如果应当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就会被送到看守所关押,最长24小时送看守所。 是否被公安机关拘留,根据当事人是否有重大犯罪嫌疑和其它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