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证明该转让行为会损害其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对转让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其债务。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