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户外广告建设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建设,现将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提示如下: 一、领取门头广告牌匾建设申请表(注: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务中心领取) 二、提交材料: 1.需提供景观广告设置效果图(白天效果图6张、夜景1张,要求A4彩图,标明所用材质、尺寸、制作单位),现状图(一张A4彩图),附一张以本店为中心的6家店在内的远景效果图一张。 2.需提供景观广告拟建位置产权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 3.需提供建筑装饰装修检查表(注:与管辖大队联系办理)。 4.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餐饮、住宿业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1份;单位申请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6.餐饮、住宿等三产需先到规划环境保护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7.需提供:门前五包责任状复印件(如没有,请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大队片区队员联系) 8.加盟全国连锁品牌店商户需提供全国连锁品牌授权书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