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按约定负责赔偿。像这种在地下车库因车库进水而导致汽车受损,是符合车损险的理赔条件的。 2、此外,已经向物业公司缴纳停车费用,与物业公司形成的是有偿保管的法律关系,此时物业公司负有对天气变化的预报义务,采取必要、合理的排险、抢险和时候补救措施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疏于防范,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或者管理义务,导致车辆受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该对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同时,地下车库进水也可能和开发商的设计或者施工不符合要求有关系。地下车库一个很重要的设施就是要有足以排出一般能预见的暴雨所形成的积水灾害的排水系统。如果因为排水系统在设计之初就无法满足排水需要,导致地下车库进水汽车受损,那么,对于已经购买了地下车库的车主来说,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