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新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违规行为等情况。劳动者可以享有单方解除权,可以通过预告解除或即时解除来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适用于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条件应根据实际合同条款和情况进行认定,并需要注意解除条件的明确性以避免纠纷。 法律分析 一、新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实际的合同条款和有关情况来进行认定的, 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应当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进行认定,不同劳动合同内容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如果造成了矛盾纠纷,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结语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或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另外,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合同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导致合同无效等情况。若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自由的手段,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在司法实践中,解除劳动合同需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和情况认定,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解除条件,以避免纠纷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七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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