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行医与医疗事故罪的比较 |
释义 | 医疗事故罪和非法行医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身体健康;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前者主体是医务人员,后者主体是无资格从事医疗工作的人。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两者区别如下: 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 拓展延伸 非法行医与医疗事故罪的法律责任及刑事处罚对比研究 《非法行医与医疗事故罪的法律责任及刑事处罚对比研究》是一项涉及非法行医和医疗事故罪的法律研究。本研究旨在比较分析非法行医和医疗事故罪在法律责任和刑事处罚方面的异同。针对非法行医,研究将探讨其违法性质、行为要素以及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并分析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刑事处罚措施。对于医疗事故罪,研究将关注其构成要件、责任归属以及刑罚程度,并与非法行医进行对比。通过深入研究和比较,我们旨在提供对非法行医和医疗事故罪的法律责任和刑事处罚问题更全面的认识,为相关法律实践和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结语 通过本研究,我们对非法行医和医疗事故罪的法律责任和刑事处罚进行了比较分析。在非法行医方面,我们探讨了其违法性质、行为要素和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并分析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刑事处罚措施。对于医疗事故罪,我们关注了其构成要件、责任归属以及刑罚程度,并与非法行医进行了对比。通过深入研究和比较,我们旨在提供对非法行医和医疗事故罪的法律责任和刑事处罚问题更全面的认识,为相关法律实践和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五条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或者被依法禁止从事医师职业的期限未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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