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申诉找哪个部门 |
释义 | 公务员申诉的部门如下: 1、原处理机关及其上一级机关; 2、行政监察机关; 3、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 公务员申诉的范围如下: 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2、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3、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公务员申诉规定》第六条 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组成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理公务员的申诉案件。 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在决定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对案件事实、适用法规、工作程序等进行全面审议,并向受理机关提出明确的审理意见。 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一般由受理机关中相关工作机构的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其他机关的有关人员参加。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主任一般由主管公务员申诉工作的机关负责人或者负责处理公务员申诉的工作机构负责人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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