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买的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解除关系时子女配偶有权力分割么? |
释义 | 律师解答: 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如果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因此离婚时子女配偶没有权力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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